建立可行制度,遏制非法拆解回收鉛酸蓄電池亂象
松下蓄電池沈陽公司注意到早在2010年工信部頒布的《電池行業重金屬污染綜合預防方案(征求意見稿)》就指出,歐、美、日等發達國家廢舊鉛酸蓄電池有組織的回收率已經超過90%,而中國有組織的回收率不到30%。
為了規范廢舊鉛蓄電池回收處理,沈陽松下蓄電池注意到近年來,國家相關部門陸續出臺了多種政策措施。但目前廢舊鉛蓄電池回收行業的無序現狀依然存在。由于煉制廠和小作坊極其分散和隱蔽,相關部門在管理的時候只能管到正規企業,很難管到小商小販和地下作坊。而作為產廢單位和消費者,其本身在現有市場機制和利益驅動下,大多會選擇把電池賣給出價最高的二手商,至于二手商拿去怎么拆解怎么處理,是否環保,基本沒人知道也沒人關心。
松下蓄電池還看到有記者在調查中發現,更深的原因是,在目前國家對廢舊電蓄電池的相關回收政策和標準中,并沒有完全覆蓋蓄電池的全生命周期的機制,以及管控的具體操作細則。比如說:鉛酸蓄電池目前并沒有統一編碼,這意味著各個廠家生產出來的電池沒有辦法與后端綁定和追溯。對此,在2017年的“鉛酸蓄電池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實施方案研討會”上,國家發改委環資司副司長馬榮就表示,統一的編碼標準是建立鉛蓄電池產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統的基礎,未來要建立鉛酸蓄電池的編碼標準,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標準可循”。
在具體的操作上,國務院辦公廳在2017年印發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特別指出,要引導鉛蓄電池生產企業建立產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統,采取自主回收、聯合回收或委托回收模式,通過生產企業自有銷售渠道或專業企業在消費末端建立的網絡回收鉛蓄電池,支持采用“以舊換新”等方式提高回收率。此后,地方政府展開了廢舊鉛蓄電池收集處理制度試點的工作。比如,2018年年初,河南省就開始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廢鉛酸蓄電池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統和信用信息采集系統。松下蓄電池沈陽公司注意到該系統功能的要求是:對每一塊廢電池從產生、收集、轉移、暫存到集中處置全過程能夠實現來源可查、去向可追、全程可控,對非法轉移、超期貯存等違法違規行為能夠實現預警,對經營情況能夠統計,并有可持續商業模式。目前,中國電池工業協會正在配合有關部門制定鉛蓄電池全生命周期追溯機制,對生產、回收、處理等整個鉛蓄電池的全生命周期進行跟蹤。
與此同時,國家對非法回收廢舊鉛蓄電池行為的打擊還將繼續。以沈陽松下蓄電池所在遼寧省為例,遼寧省官方稱,今年的專案行動,對“涉廢舊鉛蓄電池污染環境違法犯罪起到了極大的震懾作用”,下一步將“持續加大打擊力度”。